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2004-05-13 浏览次数:203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4年5月13日在天津武清开发区天鹅湖温泉度假村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翟延明先生、琼达先生、独立董事吴晓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翟延明先生、琼达先生授权委托董事麻伯平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吴晓根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徐泓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做出了相应的修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做出了相应的修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做出了相应的修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通过了《关于制定 “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通过了《关于组建“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整合陕西省潼关县境内黄金矿产资源,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与潼关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就共同出资组建“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具体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商谈,具体投资议案及项目建议书将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