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2005-03-29 浏览次数:263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05-004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3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5年3月29日上午9点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琼达先生、翟延明先生,独立董事吴晓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琼达先生授权委托董事麻伯平先生、翟延明先生授权委托董事宋鑫先生,吴晓根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徐泓女士代行全部职权。会议由宋鑫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全票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全票通过了《200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全票通过了《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全票通过了《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证券监管机关的要求,为把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工作落在实处,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全票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4年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38,838,605.05元(母公司净利润36,021,175.63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为3,602,117.56  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3,602,117.56 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8,816,940.51 元,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74,163,623.62 元,减去本年分配2003年红利42,000,000.00 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980,564.13元。公司拟以2004年末股本总数2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42,000,000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八、全票通过了《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04年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总计824万元。

  九、全票通过了《关于向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十、全票通过了《关于向山东鑫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十一、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孙连忠先生和陈雄伟先生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十二、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拟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5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55万元。

  十三、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5月12日在天津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5月12日(周四)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报到时间为2005年5月11日(周三)。

  (二)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27号九洲大厦四层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程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出席会议人员:

  1.2005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5月9日和2005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事务部。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27号九洲大厦

   联系电话:(022)66201747

   传真电话:(022)66201747、66201498

    联 系 人:应雯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